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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資訊】旅遊與休閒學系107級、108級 四年課程規劃表修訂

旅遊與休閒學系107級、108級 四年課程規劃表,業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規劃委員會議修訂,本次修訂內容如下:
 
(1)備註1.畢業總學分數,加註”校院系選修中外系至少9學分”
 
(2)配合<休閒產業實習>辦法修改,刪除備註7. (校內實習最高採計200小時)文字
 
(3)原備註8.專業證照畢業門檻,將「專案管理證照」誤列為A級,擬與本校「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之「APMA專案管理師」證照同樣認列為B級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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